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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多地作案,“圈養”供體近40人,非法獲利高達150萬餘元。江西南昌青山湖區人民法院25日對一起特大組織固態硬碟出賣人體器官案作出一審判決,12名被告人分別獲有期徒刑2年至9年6個月,並處罰金1萬元至10萬元。
  非法獲利外接式硬碟154 .8萬元
  12名被告人來自不同省市,年齡主要以80後為主,其中也不乏70後甚至50後,而他們的職業除有公司老闆、無業人員外,還有一批醫務隨身碟人員參與其中,既有醫生又有護士。
  2011年5月,被告人陳某、莫某某與蔣某某(另案處理)商議進行人體腎臟買賣。其中,蔣某某負責招攬、圈養供體及做人體腎臟摘除手術,陳某負責將摘除的活體腎臟售賣。這一團夥先後組織成員在廣西興安縣,江西南昌市、景德鎮市三地從事非法隨身碟腎移植活動。
  2011年10月至2012年2月期間,以陳某為首的12名團夥成員分工明固態硬碟確,招募和“圈養”供體近40人,先後對23名供體進行腎臟摘除手術。團夥成員通過組織出賣人體器官非法獲利達154 .8萬元,其中陳某一人的犯罪所得就達到43 .5萬元。
  多數是為還債 或滿足消費欲
  據瞭解,部分被告人曾系供體,曾經摘除過自己的腎臟或肝臟。35歲的劉某東說自己患有腎衰竭,早前做過腎臟移植手術,“這種病一年幾乎要住半年以上醫院,每月醫療費五六千元,家裡為了給我治病可以說是傾家蕩產。由於我現在免疫力差,很容易生病,身體虛,現在也完全沒辦法做體力活,有時連爬個樓梯中間都要休息一段時間。”
  曾做過供體將自己腎臟摘除的32歲被告人莫某青說:“父母早前被別人騙了錢,欠下近30萬元的債務,家裡雖然有一個比我小4歲的妹妹,但我覺得自己是家裡頂梁柱,必須幫父母還債,早前就把我的腎臟摘除想換點錢。手術前和對方說好是10萬元,可實際只得到2.5萬元,其中5000元還是患者給的。之後,我明顯感覺自己的身體不如原來好,現在幾乎做不了重活。”
  另一名摘除過肝髒的被告人趙某也表示,手術後幾乎無法做體力活,因此原本想靠賣肝臟獲得生意本錢的他,在進行手術後因身體狀況不佳,不得不關閉正在經營的工藝品店。
  在這些供體中,部分是因為平日揮霍過度,需要錢填補資金缺口,多數是為了還債或購買物品,滿足消費欲。
  在採訪過程中,被告人說的最多的一個詞便是“後悔”,稱直到自己被捕時才知道事情的嚴重性,早知這樣一定不會參與其中,而曾經做過供體的被告人後悔為了區區幾萬元錢破壞了自己的身體,對自己造成一輩子的傷害。據新華社
  ⊙提供貨源
  陳某(進行非法移植)
  ⊙主刀摘腎
  廣西興安縣某醫院蔣某
  ⊙提供腎源
  左某(在南昌組成出賣腎臟黑中介)
  ⊙收購付款
  廣州某醫院腎臟移植科朱某(另案處理)
  (原標題:⊙提供貨源 陳某(進行非法移植) ⊙主刀摘腎 廣西興安縣某醫院蔣某⊙提供腎源 左某(在南昌組成出賣腎臟黑中介)⊙收購付款 廣州某醫院腎臟移植科朱某(另案處理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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