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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所居住的地方,位於中部某大城市郊區的非繁華地段。樓盤和道路都還算漂亮。一直以來,業主停車一般有兩種選擇:一是交費進地下車庫,二是選擇停放在路邊不妨礙通行的地方。前者交費圖安全,後者顯然是出於節約的考量。
  最近這種停車狀況悄然發生了改變。有業主發現,車停在路邊,開始有交警以違停貼罰款單了。與此同時,樓盤物業公司也在路邊放了一塊蹊蹺的提示牌:明示路邊不能停車,否則會被交警處罰。其怪誕之處在於:溫馨提示的抬頭是“交警提示”,而落款則是“某某物業服務中心宣”。這也意味著,交警貼罰單,正是如約而來。由此一來,業主停車,除了進物業公司經營的地下車庫交停車費,就剩下違停一途了。
  說起來,業主在路邊停車,已經有一段歷史了。幾年前,這個樓盤因為地方較偏,業主為了出行便利,大多買了車,但是物業公司所經營的地下車庫未能如期建好。小區院內又不讓停車,彼時業主與物業達成的共識是:物業公司請業主將車輛停在路邊,保安負責維護停車秩序和看管。我和許多車主一樣在路邊停了約一年之後,物業公司不出售、只收費的地下車庫終於開張了。於是一部分業主開始選擇交費進庫停車。另一部分業主照樣選擇路邊免費停車。
  必須承認這個世界上並不為交費而存在,也總有願意節約停車費的車主。停在路邊的車主,一開始照樣選擇停在過去物業公司安排的人行道邊。不久,為了“規範管理”,物業公司開始用鐵欄桿、水泥擋板封住人行道。所謂人行道,健全人通行已不容易,至於盲道也給封了,盲人或者殘障人士更是無法通行。總之車輛反正是無法停進去了。於是,不進地下停車場的車主,開始選擇在人行道之外的路上停車。
  再接下來,交警和罰單就如約來了。地下停車場也開始生意興隆了,但這並不意味著路邊停車真正得到了有效治理,實際上,路邊停車更加混亂更加無序的游擊戰也開始了。比如晚間,交警不一定來貼罰單;再比如,交警在這條路上貼罰單,車主就將車停到旁邊那條路上。物業公司贏利了,交警也受累了,不過路邊停車的亂象並未遏制。躲貓貓式的路邊停車游擊戰中,體現了車主與交警、物業公司的博弈智慧。
  我也不贊成路邊隨意停車,不過,城市總要有一定的雅量,停車似乎不能只有交費停車的唯一選擇。城市管理既需要規範有序,又需要體恤民生之艱;既需要維護城市形象,又需要兼顧市民的利益。相關管理部門一味遷就物業公司太不應該。比如人行道是城市道路不是物業公司的私路,物業公司封住人行道,城管部門要不要介入?尤其是交警部門似乎很聽物業公司的調遣,但在城市郊區的非繁華地段,交警部門要不要在不妨礙通行的情況下,先行劃定免費停車位,然後再對不依規矩違停者進行處�
  文/嚴輝文  (原標題:無礙通行處,能否為停車提供方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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